《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浏览量:82 地区:河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5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摘要】

图片新闻

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 摄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地方可以通过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个人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承担相关任务或筹资投劳参与相关项目建设。图为在河北省承德市一乡村,农民正在耕地。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41期第1版

以上内容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

附件: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pdf








CopyRight © 2019 中国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41010702004206号    豫ICP备2023037854号-2

主办单位:全国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电脑浏览器访问: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