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新疆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蓝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阿克苏农用地膜生产、废弃塑料回收、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克苏农用地膜生产、废弃塑料回收、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阿克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静脉产业园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9528.44m2,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6165.5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办公室、原料堆场、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建设2条原料清洗线、6条造粒生产线、6条贴片滴灌带生产线和20条农用地膜生产线,实现年处理废塑料5500t、年产贴片滴灌带6500t、农用地膜12000t。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蓝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工,联系电话:1367497600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阿克苏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洲西路4号
联系人:谢总
联系电话:15899346655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蓝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信合大厦b座13层b08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74976006
电子信箱:11481077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阿克苏农用地膜生产、废弃塑料回收、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公示稿.pdf2.0 mb, 下载次数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