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1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三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1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对原1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技改项目中t202第一分馏塔进行改造,新增原料沉降罐,建设1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总产能不变。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盘锦宏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邵先生
(3) 联系电话:0427-3126122
(4) 通讯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辽宁鼎枫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杨先生
(3) 联系电话:18612612153
(4)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学府路南93号-甲18号
(5) 电子邮箱:944095504@qq.com
四、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1、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https://www.alipan.com/s/58fdrphqshv
2、公众参与说明途径:https://www.alipan.com/s/yzncyvu58ye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公示稿-1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pdf29.7 mb, 下载次数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