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1000nm3/h沼气提氢装置拆除和10000nm3/h沼气制氢能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浏览量:43 地区:河南 来源:交互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03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原1000nm3/h沼气提氢装置拆除和10000nm3/h沼气制氢能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原1000nm3/h沼气提氢装置拆除和10000nm3/h沼气制氢能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项目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原永龙盐化院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占地面积21344m2,本项目分2期进行建设,一期年产4000万nm3氢气,其中高纯氢400万nm3,二期年产4000万nm3氢气,其中高纯氢400万nm3。项目已在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507-410972-04-01-798137),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主要建设生产装置区和锅炉房,生产装置区包括迈奇氢气提纯装置区、乙烯尾气提纯装置区、沼气提纯装置区、液氮气化装置区。现有工程运营期废气为沼气提纯解析气和锅炉燃气废气。现有工程建设1台2t/h燃氢蒸汽锅炉,锅炉燃料气为迈奇氢气提纯解析气(含96%氢气),燃气锅炉安装有低氮燃烧器,锅炉燃气废气经1根12m高排气筒排放。现有工程废水主要为冷凝水(压缩机冷凝水、冷干机组冷凝水、脱硫塔增压冷凝水、气液分离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厂区不设置软水制备系统,因此无软水制备系统浓水产生),废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音。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吸附剂(厂区不在设置软水制备系统,因此无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脱硫剂、废机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在厂区暂存,由厂家更换回收。危险废物换后由有资质单位直接转运,不在厂区暂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濮阳中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2) 联系人:王总

(3) 联系电话:13783936306

(4) 通讯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原永龙盐化院内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河南青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赵总

(3) 联系电话:0373-6980258

(4) 通讯地址:濮阳市五一路与卫河路交叉口茂源景城3号楼2单元102室

(5) 电子邮箱:qchb666@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cymuz7ybse99kiatqtjpw提取码: 1cgk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濮阳中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二次公示网络.docx18.9 kb, 下载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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