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哈巴河县别斯也尔引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别斯也尔引水工程
项目地址:哈巴河县别斯也尔引水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巴河县库勒拜镇,距离库勒拜镇6km,距离哈巴河县 8km 处的哈巴河下游河段
建设内容:e86°19′27.201″,n48°03′43.650″
项目性质:新建(补评)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别斯也尔引水工程布置属闸堰结合型,为直接从哈巴河河道中引水的一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控制下游40万亩耕地及林草地的灌溉。该工程竣工于1979年10月,已运行30多年。工程主要由进引水工程、冲砂闸、溢流堰等组成,进引水工程的设计过闸流量687 m³/s。
项目依据现有防洪标准及规范要求对别斯也尔引水工程现有病险水闸及附属设施除险加固,并增加消能防冲及护岸措施,确保项目区域行洪安全,减轻河道冲刷及水土流失,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建设完成,项目建设设计引水量29.62 m³/s,加大引水流量35.54 m³/s。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哈巴河县水资源中心
(2) 联系人:热阿孜
(3) 联系电话:18719929916
(4) 通讯地址:哈巴河县友谊路6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刘静
(3) 联系电话:13999985890
(4)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61号天地源矿业
(5) 电子邮箱:228072220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