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澎拓新能源有限公司45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风电场部分)第三次公示

浏览量:81 地区:内蒙古 来源:交互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08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内蒙古澎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附件1:公参-内蒙古澎拓新能源有限公司45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风电场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pdf1.9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内蒙古澎拓新能源有限公司45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风电场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pdf11.0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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