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公示

浏览量:60 地区:黑龙江 来源:交互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13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鹿鼎山南300米处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分拣破碎暂存区、生产工作区、填埋库区。建筑垃圾分拣破碎暂存区主要包括厂房搭建、分拣破碎设备、建筑垃圾暂存建设工程等。生产工作区主要包括地磅、污水处理间、消防水池及泵房、调节池等。填埋库区主要包括填埋库区、分区坝、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防渗系统、环场道路、截洪沟、雨污分流建设等。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呼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联系人:姜巍

(3) 联系电话:13284570009

(4) 通讯地址:呼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黑龙江国乾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派大星

(3) 联系电话:15846381626

(4)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6号

(5)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公示稿).pdf3.9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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