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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处置-竞价]永城煤电集团聚龙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纯电动重卡对外公开竞价出租处置公告

浏览量:64 地区:河南 发布时间:2026-04-14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永城煤电集团聚龙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纯电动重卡对外公开竞价出租公告

永城煤电集团聚龙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现有6台全新纯电动重卡(含挂车)。现对上述6台纯电动重卡对外公开竞价出租,出租用途为合法货物运输经营,现就出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现状

本次出租的6台纯电动重卡为全新车辆,品牌型号为徐工牌xga4257bevwc2(电动牵引车),配套骨架箱体自卸侧翻挂车(半挂车,载质量50吨)。主要参数如下: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335kw,驱动电机峰值功率:520kw,动力电池电量:400.66kwh,最大总质量:49000kg。

2.车辆权属

车辆所有权归永城煤电集团聚龙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完全拥有,不存在抵押、产权纠纷或第三方权利主张。车辆手续合法齐全,具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法定证件。

二、出租方案

1.出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出租。

2.出租期限:6年,自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

3.出租用途:承租方拥有租赁车辆在承租期内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须合法合规从事货物运输经营,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4.承租方权限: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工资、保险、维修保养、充电费用、年度检验、交通违法罚款等)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负责配合办理车辆入户、保险购买等事宜,并享有安全监管权和租金收缴权。

三、报价内容

1.竞价底价:本次竞价出租起拍报价为381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壹万元整),为6台车辆6年租赁期的租金总额。

2.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进行总价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总价。

四、定标办法

1.出租方设有最低总报价为381万元。

2.本次竞价以合格投标人(即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报价中最高者且通过资格评审的承租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报名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网址:http://bid.zyepp.com)”注册用户。

(2)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经年检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具有停车场和充电设备(自有或租用),提供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扫描件。

(5)具备车辆安全和运行管理经验及能力,自有可投入运行的纯电动车辆不低于6台,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近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而与聚龙物流(含龙宇国贸)解除合同的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现汇):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租金为全部租金的72%(每年各18%),第五年、第六年资金为全部租金的28%(每年各14%)

2.支付时间:第一年度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租金于前一期租金届满前1个月内支付。

七、其他事项

1.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万元。

中标人签订承租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

另需缴纳租赁标的资产保证金120万元,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指定账户。该保证金的具体处理方式为:先以现金形式缴纳120万元。租赁期间,出租方每期应付承租方的煤炭运输款中留存30%,直至累计留存金额达到120万元时,出租方将此前缴纳的120万元现金全额退还给承租方。此后,出租方应付承租方的运输款始终保持120万元作为租赁标的资产保证金(即暂不支付该120万元),直至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按约定结算退还。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租赁期满后保证金按合同约定退还。

2.承租方义务:

须在厂家指定或授权的维修服务站进行维修保养,承租期间损坏的电池、电机等核心配件须更换原厂正品配件。

车辆保险须足额购买(交强险+商业险,每台商业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车辆监控信号须接入出租方监控室,不得长时间离线。如需报停,须经出租方同意,报停期间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停车场须配备视频监控,监控信号接入出租方监控室。

3.提前解约责任:

承租方提前单方解除合同,按租赁年限沉淀履约保证金及资产保证金:

前2年内解除:履约保证金全部沉淀,资产保证金全部沉淀;

超出2年不足4年解除:履约保证金全部沉淀,资产保证金70%沉淀;

超出4年不足6年解除:履约保证金全部沉淀,资产保证金50%沉淀。

上述沉淀金额作为承租方给予出租方的经济补偿。

4.租赁期满:

租赁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交还车辆,逾期按1000元/天·辆赔偿。出租方有权向公安及司法机关报案,并追究其非法占用责任。

5.运输量优惠政策(不构成合同义务):

租赁期间,承租方可参与出租方每年的煤炭运输招标项目。若中标,按招标结果签订合同;若未中标,出租方可给予不超过600吨/天的煤炭运输优惠(出租方当期运输量不足1200吨时,按当天实际运输计划的50%交由承租方承运)。因政策等因素无法给予该优惠的,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6.合同终止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国家政策或企业内部管理变化导致无条件终止合同的;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且经出租方指出后拒不改正。

八、报名方式、时间、投标保证金

报名方式: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请于下述时间内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进行报名,并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截图、自有车辆行驶证、停车场证明、法人身份证、响应函(格式见附件)等资料。

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该时间点之后的报名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通过)。

投标人资质审核时间:2026年4月20日上午9:00开始

报名资料补充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5:30(该时间点之后补充的资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线上缴纳,缴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平台规定无息退还;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的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竞价及截止时间

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4月21日16:00-16:20。报名审核通过后,应在2026年4月21日16:00进入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始竞价,竞价步进(即单次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每次延时120秒,直至无单位报价后,本场次竞价交易结束,具体截止时间以平台为准。

十、竞标须知

竞标方应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上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负偏离或选择性响应。竞标方必须完全响应本公告及承租方案的全部内容。

出租方按照报价最高且通过资格评审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必须按要求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标通知发出后三天内,因中标方原因未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断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技术联系人:张晓东电话:0370-5137785/15036667799

采购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3705137739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光明路与芒山路交叉口

监督:永城煤电集团聚龙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370-5137819

新能源重卡招租项目响应函.doc

新能源重卡招租项目要求.doc

车辆租赁合同(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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