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掺烧生物质、固体燃料项目》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掺烧生物质、固体燃料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燃煤锅炉年掺烧污泥2万吨、牛粪10万吨、兰炭1万吨。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对牛粪、污泥及兰炭掺烧处置,利用燃煤锅炉年掺烧污泥2万吨、牛粪10万吨、兰炭1万吨。
建设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建文
联系电话:13709525137
邮 箱:12016393@chnenergy.com.cn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汇融中心a座1102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209606131
邮 箱:nxdxmr0306@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将公众意见表格电子版发送至nxdxmr0306@163.com,或者将纸质版公众意见表格送至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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