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吨9,9-双(4-乙烯基苯基)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江苏新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吨9,9-双(4-乙烯基苯基)芴项目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文网络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dpzb_tgradnbw2myu0wsq?pwd=gf3y (https://pan.baidu.com/s/1udpzb_tgradnbw2myu0wsq?pwd=gf3y)
提取码: gf3y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可与王工(联系电话025-86611819)联系索取。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位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李湾路10号,以建设项目为圆心,半径为5km的圆形区域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klaf47kbfz_vebudwrszw?pwd=vde9 (https://pan.baidu.com/s/1wklaf47kbfz_vebudwrszw?pwd=vde9)
提取码: vde9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公众意见表,反馈给江苏新润化工有限公司;
(2)电话联系提出意见,联系方式:陈总0517-87611068;
(3)邮件联系提出意见,邮箱:563385226@qq.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新润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作者(gor,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4-16 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