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99002026cdy00477
二、项目名称:预算评审资产处置经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 1 | 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 | 小店区学府街41号省财政厅5层 | 服务费:30500000(元) | - |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预算评审资产处置经费 | 预算评审资产处置经费 | 承担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评审、省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工作,配合完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具体项目支出标准的评审工作;配合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承办2026年省级执法、执纪单位和市县法院收缴罚没资产以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的接受、保管、处置等工作。 | 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
郭美余(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佳,卢蜀英,杨婷,张惠,刘莺(第1包采购人代表),仝杏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晋编办字〔2020〕167号)规定:“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时,主管部门可直接委托所属事业单位;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直接委托项目,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同时结合《关于继续实施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的通知》(晋财综 〔2025〕 61 号)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25年印发的关于全面要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符合晋编办字〔2020〕167号相关规定的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继续实施,实施期限至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是2020年重塑性改革后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且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为保障2026年预算评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本项目委托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承接,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财政厅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41号
联系方式:0351-3803981(办公)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财政厅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41号
联系方式:0351-3803981(办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51-3803981(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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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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