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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及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项目【重新招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23 地区: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4-17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tcl-zb-26302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及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七台河市新兴区柏彦蔬菜批发中心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合兴蔬菜批发市场

中标折扣率:70%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七台河市桃山区旭日蔬菜水果精品店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华庭4号楼

中标折扣率:8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及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食材

服务要求:第一包:米、面粉、油、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蛋奶类、豆制品类、肉类、干货类、熟食类、咸货冻品类等货物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食材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地点桃山区学府街1号、大同街295号。预算120万元/年。

第二包:米、面粉、油、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蛋奶类、豆制品类、肉类、干货类、熟食类、咸货冻品类等货物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食材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地点文华路西50米。预算80万元/年。

服务时间:1年(预计至2026年12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取消中标资格。合同每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最多续签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放、梁冬玲、陈磊、王淑娟、赵丽丽、刘霖、王晓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费率乘以预算再乘以服务年限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

100~500万元人民币(含 500万元)按1.1%费率收取;

金额:第一包22480元,第二包2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包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8.86分

第二包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6.7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1号

联 系 人:杨鹏

联系方式:0464-8291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韩宇奇、於佳

联系方式: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话:0451-82364703

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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