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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浏览量:43 地区:新疆 发布时间:2026-04-17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精河县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精河县安阜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备案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总投资额为12360.5万元(其中:建安费12250.5万元,设计费11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精河县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2、项目编号:jhxhh2026-013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

4、工程规模:精河县辖区内供热管网改造,共计2000米,管径从dn250至dn600不等,更换高密度聚乙烯(hdpe)保温层管道等附属设施。

5、招标范围:本次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6、工期:427日历天(其中:施工周期402日历天,设计周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7月2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领取。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其他要求:(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23年5月8日起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1项(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23年5月8日起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1项(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3)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指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其他人员要求:①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②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③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3名、质量员4名、安全员4名、预算员1名等。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鉴定(加盖社保公章)的近半年(2025年10 月至 2026 年 3 月 )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5)信誉要求: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②投标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拟在本工程使用的项目经理;对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做要求。(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投标企业提交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承诺书(格式自拟),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如有在建项目,又列入此次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投标前办理完变更手续。如未变更或变更未完成的,不得列入此次项目班子;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⑤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4月18日10:00至2026年5月7日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投标人请到精河县恒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信息报告(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截图资料),以上证件需提供可扫描查询的电子件提交叁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在精河县恒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5月8日11时00分

2、递交方法:请投标人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精河县恒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博州精河县绿园小区10号楼15号门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开标地点:精河县恒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博州精河县绿园小区10号楼15号门面)。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网(https://www.zhaobiao.cn/)、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县安阜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精河县恒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精河县 地 址: 精河县绿园小区10号楼15号门面

邮 编:833300 邮 编: 833300

联 系 人:郑慧勤 联 系 人:王前锋

电 话:18095848773 电 话: 19390995200

电子邮箱:4221457686@qq.com 电子邮箱:9361070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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