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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培训用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浏览量:64 地区:河南 发布时间:2026-05-20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培训用品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郑财备-2026-6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培训用品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5月13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官网》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2、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3、原采购信息内容

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2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3询价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变更为:

“一、技术参数

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
1公文包1.颜色:藏蓝色;

2.规格:282mm(宽)× 362mm(高)× 110mm(厚),竖版设计,成品实际尺寸允许偏大 0~30mm工艺误差,偏小尺寸不做允许范围;

3.面料:外层为牛津布,具备不脱丝、耐磨、防水特性;内里为加厚内衬,干净卫生;印有生产厂家LOGO;

4.包内内设双隔层分区,袋口搭配拉链 + 魔术贴双重封口,有效防止物品掉落。主包外侧增设独立小副袋,分类收纳更便捷;

5.配件:金属拉链头+尼龙拉链布,开合顺畅无卡顿;金属拉链头要求采用锌合金材质;

6.结构:外侧设置水杯位;手提带采用织带+部分PU包边工艺,关键受力位双线锁边,承重稳定不易开线变形;

7.质量:无破损、污渍、脱线,提供原厂合格证明;

8.包装方式:纸箱包装。

20000
2笔记本1.样式:按采购方提供的样本制作(详见附件1);

2.规格:17cm×24cm;

3.页数:2页80克双胶纸+98页70克双胶纸(本芯);

4.用纸:封面为200克金东铜板覆亚膜;内文为70克道林纸(本白色);

5.工艺:封面四色单面印刷覆亚膜,本芯双面灰,胶印工艺,装订牢固无脱页、掉页;

6.包装:纸箱包装;产品为定制类产品,符合行业通常标准及甲方确认的封存样品标准)。乙方保证其生产、销售过程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若因乙方产品导致第三方指控侵权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7.包装方式:纸箱包装。

18000
3办公拔帽式中性笔1.整盒含外包装盒总重量≤155g;

2.规格:拔帽式,0.5mm笔尖,笔芯颜色黑色,12支/盒;笔帽内含保护套防止油墨挥发;

3.外观:采用塑料材质(如ABS、PP、环保改性塑料等),抗压、不粘手;笔帽合上时须盖住手指所捏软胶护套;外观颜色:笔杆为半透明灰黑色硬质塑料;

4.笔头:不锈钢笔头,采用碳化钨球珠,韧性强、抗压、不粘手;

5.墨水:黑色颜料型墨水,书写顺滑、字迹清晰、流畅不易断线;

6.质量:书写流畅无漏墨,笔杆无毛刺、无异味;

7.可夹于各种书本、文件;

8.包装方式:纸箱包装。

12000

注:笔记本品类可前往代理公司实地查看成本样品。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分批交货,首批供货需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总数量的25%,剩余部分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90号中共郑州市委党校行政楼。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通常标准及甲方确认的封存样品标准。

4.所有采购货品均需严格依照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提供成品样品。

5.样品数量要求:1个公文包、1个笔记本、1盒(12支)办公拔帽式中性笔。

6.其他说明:供应商应书面承诺样品完全符合技术要求,并保证与后续批量供货产品质量、工艺完全一致(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样品管理及验收依据

1.样品封存

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样品,经开样确认后,将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统一编号、拍照,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三方共同签字封存。封存的样品作为本项目履约验收的唯一实物标准和首要依据。

2.标准优先级

若采购文件中的文字描述、图纸与封存的样品存在不一致时,以封存样品的品质和工艺为准;若样品品质低于国家/行业标准或采购文件文字描述的最低要求,则该样品视为不合格。

3.样品处置

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不予退还,由采购人留存作为首批供货及后续补货的验收比对基准。

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领回;逾期未领回的,采购人将有权自行处理,且不承担样品损毁、灭失的责任。”

3.4询价文件“第二章询价须知前附表项号6”变更为:

6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本1份(U盘形式,包含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盖章版PDF文件1份)。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密封到一个包装袋,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询价文件“第二章询价须知前附表项号21其它第2条”变更为:

21其它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步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评审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

采购人确定本项目核心产品:公文包。

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6询价文件“第二章询价须知前附表项号24”变更为:

24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

(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4、更正日期:2026年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共郑州市委党校

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90号

联系人:王凌吴艳

电话: 0371-671715650371-67173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联系人:郑蒙蒙、宋丹丹、刘恒、李昆录

联系方式:0371-6898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蒙蒙、宋丹丹、刘恒、李昆录

联系方式:0371-689820072026051319592881087263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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