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航天器时频处理单元研制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现对航天器时频处理单元研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航天器时频处理单元研制
1.1.2 项目编号:ZC26G220139
1.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限 | 交付地点 |
| 航天器时频处理单元研制 | 2027年6月30日前 | 上海招标人指定地点 |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7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不得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1.2.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本项目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1.2.1.9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事故;
1.2.1.10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11 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且现行有效;
1.2.2.2 投标人应具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封面、标的页、金额页及盖章页);
1.2.2.3 如投标人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交本单位或分支机构为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页(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延长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05月25日17时00分00秒起到2026年06月01日17时00分00秒止。
1.4.2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领取方式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
1.4.3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领取要求:线上审核、缴费,领取文件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交招标公告1.5条款中要求的审核材料,通过审核后缴费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结论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向其发售。
1.4.3.1购标前,请先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
1.4.3.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发售时间内,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供应商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4009033175获取支持。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1.4.4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领取方式
投标人凭借通过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我的工作台—我的订单中对应支付界面截图,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线下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1.5 领取招标文件需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本项目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质量事故。
说明:
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扫描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6.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16日0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上海航天创新创业中心第二会议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3883 号)(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16日0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4 开标地点
上海航天创新创业中心第二会议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3883 号)(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1.7 公告发布平台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1.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771737503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李静、刘萍、路磊、张建
联系电话:010-87139662、87139670
电子信箱:lijing@cntcidc.com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科研管理部科研综合处
联 系 人:高老师联系电话:19279828909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附件1 授权委托书(申请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本人(姓名、职务)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其权限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招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承担。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生效,特此委托。
| 授权代表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 (证件复印件附后) | |
| 授权代表部门: | 授权代表职务: | ||
|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身份证号码: | (证件复印件附后) | |
|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
| 日期: | 20××年××月××日 | ||
备注:
1.若投标文件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
附件2 保密协议(申请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保密协议
甲方:××××××××(招标人)
乙方:×××××××××××(投标人)
为保证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顺利进行,各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承担保密义务,确保项目安全。乙方承诺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一、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保密要求,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配备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人员、设施设备等保密条件。
二、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使用、保管甲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对图文资料、数据信息等衍生品采取同样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均已知悉保密协议内容,将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和有关规定,承诺将承担保密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四、对所获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不传播、不扩散至与本项目无关的单位、个人,并严格控制知悉项目信息的人员范围。
五、未经甲方审查批准,不得在互联网、通信媒体等发布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私自对外宣传、报道。
六、涉嫌发生失泄密事件,乙方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尽全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案件)或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和国家利益受到损失的,将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自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3 声明函(申请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声 明 函
×××××××××××(招标人):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申请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我单位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三)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本项目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四)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
(六)其他:(如有)。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20××年××月××日202604261431341833049582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