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时客运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时客运项目
2.2项目编号:ZC26G260084
2.3服务地点: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及国内业务相关单位。
2.4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1年。
2.5项目预算:85万元/年。
2.6最高投标限价:
| 序号 | 车型 | 第一档包车价格(3小时120公里)/元 | 第二档包车价格(10小时300公里)/元 | 超出时长价格/小时/元 | 超出公里价格/公里/元 | 推荐车型 |
| 1 | 小型乘用车5座(b级) | 350 | 550 | 22 | 2 | 不低于红旗H5、帕萨特、迈腾、雅阁、凯美瑞、奥迪A4L、奔驰c级、宝马3系、天籁、亚洲龙等同级别车型 |
| 2 | 中型多用途商务乘用车(7-8座MPV) | 450 | 800 | 22 | 2 | 不低于红旗HQ9、传祺M8、别克GL8、威然、腾势D9、塞纳、格瑞维亚等同级别车型 |
| 3 | 中型乘用车(9-17座车型) | 400 | 800 | 22 | 2.5 | 不低于全顺、金杯大海狮、上汽大通、依维柯等同级别车型 |
| 4 | 中型商务乘用车(10-17座车型) | 750 | 1290 | 29 | 3 | 不低于柯斯达、安凯等中间商务座为对座车型等同级别车型 |
| 5 | 大型(a)乘用车(19-28座含) | 800 | 1400 | 50 | 5 | 不低于宇通、中通、金旅等同级别车型 |
| 6 | 大型(b)乘用车(28座以上) | 900 | 1400 | 80 | 6.5 | 不低于宇通、中通、金旅等同级别车型 |
备注:上述内容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
2.6.1小型乘用车(b级、5座以内):第一档3小时120公里以内350元,超时、超里程自动划归第二档;第二档10小时300公里以内550元,超时费22元/小时,超里程费2元/公里;
2.6.2中型多用途商务乘用车(7-8座MPV):第一档3小时100公里以内450元,超时、超里程自动划归第二档;第二档10小时300公里以内800元,超时费22元/小时,超里程费2元/公里;
2.6.3中型乘用车(9-17座):第一档3小时100公里以内400元,超时、超里程自动划归第二档;第二档10小时300公里以内800元,超时费22元/小时,超里程费2.5元/公里;
2.6.4中型商务乘用车(10-17座):第一档3小时100公里以内750元,超时、超里程自动划归第二档;第二档10小时300公里以内1290元,超时费29元/小时,超里程费3元/公里;
2.6.5大型(a)乘用车(19-28座含):第一档3小时100公里以内800元,超时、超里程自动划归第二档;第二档10小时300公里以内1400元,超时费50元/小时,超里程费5元/公里;
2.6.6大型(b)乘用车(28座以上):第一档3小时100公里以内900元,超时、超里程自动划归第二档;第二档10小时300公里以内1400元,超时费80元/小时,超里程费6.5元/公里;
2.6.7最高限价的价格构成中涵盖服务费、油费、食宿费、高速通行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7招标范围:
承运招标人的旅客等,根据招标人需求转运至指定目的地,遵守招标人及相关业务单位的安全规定、保密规定、管理规定、防疫规定等。
具体内容详见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注册证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省际包车客运;
3.2.2驾驶员要求:为投标人自有驾驶员,提供至少8名(含)投标人自有驾驶员社保缴纳证明;
3.3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公司账户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提供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军队采购网”(www.plap. mil.cn/)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s。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9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不良信用供应商黑名单中;
3.10本项目开标之日起两年内,如发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招标人将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5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2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应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方法详见附件《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五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书面通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及方式: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下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招联合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合规管理部。
举报受理电话:0411-62970402/62978436
来信来访举报: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邮编:116038
9.项目及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纸质形式完成异议信息的提交。
| 招标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
| 联系人:高工 | 联系人:王云南、马佳庆、李章兴 |
| 电话:0411-62978436 | 电话:17611061096、18610246165、15811448646 |
| 电子邮件:dlcf5706@163.com | 电子邮件:wangyunnan@cntcidc.com |
附件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引
各潜在投标人: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书”)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在线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注册多个不同账户。招采平台会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证件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
(二)购买和下载标书:注册完成后,经办人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招标采购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下拉菜单中的“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搜索,找到意愿参与的项目后,点击“立即投标”。勾选标包并填写相应信息后,点击“立即购标”;如需要,上传《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等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选择支付方式、选中相应的费用信息并完善单位发票信息后,点击“提交支付”进行费用支付。上述操作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逾期将无法操作。
(三)支付完成后,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下拉菜单中的 拉我参与的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四)其它事项
1、如遇招采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62108037,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时,也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2、关于开具发票:在获取招标文件阶段,潜在投标人须在线填写完整的发票信息,可直接在线下载电子发票。202605261609265005364746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