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下枣林乡刘家塔村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修复治理项目变更第二次公示

浏览量:89 地区:山西 来源:交互发布 发布时间:2026-06-03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2025年7月,中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中阳县下枣林乡刘家塔村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修复治理项目”进行了备案。2026年3月,吕梁市人民政务以吕政函[2026]13号文印发了《关于推进煤矸石生态回填和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针对现有6个试点项目提出了统一执行省级技术标准、完成相关方案及报告变更批复等具体要求。目前,山西大地晋新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基本编制完成了该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Zg_T-Hv8OQ0O80ueFRGMA 提取码: qpqs

1.2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2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结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所确定的评价范围,该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以厂址为中心区域附近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上枣林村、墕村等。

3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Zg_T-Hv8OQ0O80ueFRGMA 提取码: qpqs

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4.1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到访建设单位、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信息提交建设单位,客观反映与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4.2 公众提出意见的途径

单位名称:中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宁乡镇苍湾村

联 系 人:乔剑锋

联系电话:13935811313

电子邮箱:402872529@qq.com

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中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

作者(FrancisHan,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6-0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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