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咸宁市劲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劲德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劲德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地 址:咸宁市书台街茶园路9号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6年6月2日——2026年7月1日
联系人:罗劲
联系电话:1317740511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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