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港桥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及生产设备拆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JGL-2601089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港桥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及生产设备拆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8000元,最高限价:488000元
|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河南港桥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及生产设备拆除项目 | 488000 | 488000 |
(1)采购内容:河南港桥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及生产设备的拆除;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期限:30日历天
(5)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区域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当地环保等政策要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凤鸣路建业置地广场B座8楼8023室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
响应人需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1、时间:2026年06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6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1-27360009
代理机构: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
联系人:周恒
联系方式:0371-65716639 1367498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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