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采购人)委托,就2026地表水重点河道水质调查预警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026地表水重点河道水质调查预警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GC26G5192
2.项目名称:2026地表水重点河道水质调查预警监测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70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69.03万元
4.采购需求:为完成外秦淮河、光明河、滁河、石臼湖省界湖心等重点河道的水质监测工作,根据《美丽河湖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2025-2027)》和《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环办水体﹝2023﹞10号)等文件要求,按月开展水质监测,特别关注水质明显波动断面、信访投诉举报和水环境污染事故断面,并编制监测数据报告,对数据做必要的分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未满六个月若无上述证明材料的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检测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15日17:00到2026年6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注册成功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选择本项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7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26年7月7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
六、公告期限、公告媒体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0号),投标人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监测服务,不得同时接受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委托(例如:承接国家空气站、水站监测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98号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025-8363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邮箱:jsgczb@sina.com
联系人:宋玮 高捷
联系电话:025-83692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玮 高捷
联系电话:025-8369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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