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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港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37 地区:陕西 发布时间:2026-06-17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陕西航港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F2026-CS-1288/001R)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6月17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6月22日12时00分00秒

本陕西航港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SCZF2026-CS-1288/001R)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陕西航港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陕西航港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
1上海中联(西安)律师事务所14.5万元(人民币)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15万元(人民币)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上海中联(西安)律师事务所//
2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
1上海中联(西安)律师事务所响应
2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磋商的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中下层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21652185@qq.com,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航港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渭城区底张镇西安咸阳国际机场

联系人:卓工

电话:029-887983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六部

联系人:李丹 杨晓义

电话:17392798191

电子邮件:4216521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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