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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工程施工单位 框架协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量:87 地区:陕西 发布时间:2026-06-22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陕西城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工程施工单位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26-YW-00931-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城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工程施工单位框架协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6-YW-00931-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城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持续提升对中小型、重复性、应急抢修类工程施工任务的响应效率,保障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降低项目实施综合成本,及时维(修)护并延长建(构)筑物使用寿命等实际需求,构建一个高效、稳定、经济且规范的施工服务供应体系,满足需求主体在服务期内持续、多样化的项目建设需求,依据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办法等的具体规定,招标人特通过组织国内公开征集程序,选取一批具有相关资质条件、技术能力的施工企业,就陕西城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体量规模小、施工周期短和分布零散的生产、生活、办公设施等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新(改、扩)建、修缮、维护施工及其他相关保障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类型、规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

2.2 资金来源:国企自筹。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报价方式: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技术水平、财务条件等因素自主填报费率(关于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招标人项目实施、管理等的具体要求(关于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6 招标范围:在框架协议服务期内,承包人应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工艺及发包人项目管理、实施要求等的具体规定,高质量完成发包人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如:中小型工程、应急抢险及修缮维护类工程等)的施工及与之相关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办公等建(构)筑物和设施的新(改、扩)建、装饰装修、设施更新、应急抢修以及与之相关的修缮与维护;发包人根据实际需求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程以及与之相关的土建、安装、调试、检测、检验、鉴定、试运行(如有)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配合发包人进行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如需)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证期间的所有工作内容,确保矿山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等的正常运行,满足发包人提高生产效率和使用的安全性等要求(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具体规定)。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标段陕西城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工程施工单位框架协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职称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4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收益状况,可以保障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任意1个财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或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具有良好资金和支付能力承诺书”。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或修缮或改造类或装修装饰类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查询页面截图。

3.7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节点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1年。

3.8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说明: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2026年06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

4.2 获取方法:详见本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09时30分;

5.2 递交方法:线下纸质版递交。

六、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3日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25层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陕西城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说明:具体以发、承包双方签署框架协议书(或合同)约定为准);

7.2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365日历天;

7.3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2026年06月29日17时00分;

2)获取方法: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复印(或扫描)件一套,现场(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楼;

4)其他说明:

(1)投标人选择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在本公告第 4.1 款规定时间内缴纳文件费用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随同招标文件领购缴费凭证及本款第(2)项要求提交资料的扫描件等一并发送至tianzhizixun@qq.com(请投标人在缴费凭证上注明“标段编号+招标文件领购费”),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后3小时内,按“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所标注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代理机构将及时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费用:到付);

(2)领取招标文件缴费账户信息:

① 招标文件缴费账户: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②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③ 缴费账号:630932997

* 说明:招标文件领取仅接受对公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请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公告的具体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陕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sntba.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365trade.com.cn)同时发布,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日。

7.5 入围投标人数量:本次框架协议投标人入围数量5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7.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7 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城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城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月河镇菩萨殿村

联系人:吕顺

电话:177197541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

联系人:刘航、吴彬

电话:13609116352、13363970986、18612689342

电子邮件:tianzhizixun@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附件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信息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业邮箱
个人邮箱
领取文件提供资料□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经办人身份证

□ 其他

文件领购费用是否需要提供发票□ 是

需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息:

□ 否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获取,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领取日期经办人签名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第 7.3 款2)项具体规定,提交领取文件资料;

(2)以远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原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内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所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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