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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41 地区: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7-06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61432FW0010001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排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61432FW0010001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设计、勘察、施工或鉴定资质(具备以上四类资质中的一类即可,资质状态正常、在有效期内),具体要求如下:

①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鉴定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含主体结构检测和钢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1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

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 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07月13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排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7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61432FW00100014

项目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排查项目

预算金额:182500.00元

采购需求: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内约36.5万平方米的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排查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 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设计、勘察、施工或鉴定资质(具备以上四类资质中的一类即可,资质状态正常、在有效期内),具体要求如下:

①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鉴定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含主体结构检测和钢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1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

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 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双休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凡符合资质要求者潜在供应商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平台服务费200元(平台收取)。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获取文件时需将如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投标附件处: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提供授权人联系方式);

(2)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

(3)本公告“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于2026年7月17日9时3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一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一楼开标大厅检查密封情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51-82193602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邮政编码:150090

项目负责人:封先生

电话:0451-81888888-31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51-821936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封先生

电话:0451-81888888-3101

电子邮件:yw10@zzgj.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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