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广电三期工程省高院审理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中通汕头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GDGZ20260048
项目名称:汕头广电三期工程省高院审理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费由前期律师费和后期风险代理费两部分组成,总费用不超过180万元,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最高限价(如有):前期律师费最高限价为12.0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后期风险代理费最高限价不超过168.00万元,同时后期风险代理费采用阶梯式计费方式(分段累计),统一报下浮率,下浮率区间为[10%,100%](含界值),不在此区间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项全部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广电三期工程省高院审理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广电三期工程省高院审理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1)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如为律师事务所分所,须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及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号(中通汕头办事处)
方式:现场获取。
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如是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号(中通汕头办事处)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楼406号(中通汕头办事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大华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48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0754-88221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一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003b
联系方式:13829629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29629933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汕头广电三期工程省高院审理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ZTGDGZ20260048 | ||
| 包组号 (注:无用“/”表示) | / | ||
|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
| 单位地址 |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注: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先生□小姐) | 电话 | |
| 登记授权人 | 姓名:(□先生□小姐) | 手机 | |
| 项目跟进负责人 | 姓名:(□先生□小姐) | 手机 | |
| 登记时间 | 年月日 | 登记授权人 签名: | |
| 文件价格(元/套) | |||
| 获取文件方式 | 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 ||
| 声明 | 代理机构通过上述“邮箱”发送至登记单位的该项目相关文件,视为有效送达。 | ||
| 单位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