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武定新村小学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编号:NJJC-2026ZB07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采购人为南京市武定新村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为南京市武定新村小学信息化系统改造项目,预算39.10万元,通过对校园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围栏系统的标准化升级与规范化建设,全面夯实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基础,提升校园信息化水平与安全防护能力。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最高限价:39.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即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即2026年1月以来)内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即2026年1月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章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2)供应商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注册并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原件,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支付费用。(3)支付完成后,电子版采购文件在报名平台自行下载,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领取,需邮寄送达或报名遇到问题的请联系025-58835827-0。采购文件售价按制作、邮寄成本支付,上限不得超过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六、开启
时间:2026年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1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响应单位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响应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响应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负责。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筒型网络摄像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武定新村小学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武定新村2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5-52605613-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联系方式:高婷025-58835827-8017
九、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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