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工程咨询提供框架协议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项城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工程咨询提供框架协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周口市佳利财富中心3号楼143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项城市财政局拟对项城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工程咨询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项城市财政局
2.联系人:张会君
3.联系方式:0394-4321562
4.联系地址:项城市境内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项城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工程咨询提供框架协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项财框架采购-2026-1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3.1采购内容:项城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工程咨询提供框架协议服务项目,本项目拟入围供应商数量8家。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框架协议模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3.3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项城市财政局。
3.4框架协议的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周口市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3.6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预估采购数量(家) |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
| 1 | 1 | 项城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工程咨询提供框架协议服务项目 | 0 | 8家 | 否 |
4.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本部门预算单位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为经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完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预算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20日(提供期限自文件获取时间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周口市佳利财富中心3号楼1432室
3.方式: 现场报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4.售价(元):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
2.提交方式和地点:周口市佳利财富中心3号楼1432室
3.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
2.开启方式和地点:周口市佳利财富中心3号楼1432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征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3.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 由 入围的各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4.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项城市财政局
地址:项城市境内
联系人:张会君
联系方式:0394-432156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3栋17层70号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17513807119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17513807119202607131810363139844186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