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第一次公示

浏览量:10 地区:辽宁 来源:交互发布 发布时间:2026-09-15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掺烧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南宏程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掺烧项目

建设单位: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进一步响应国家有序发展燃煤电厂锅炉协同处置或利用固体废物、提升废物处置能力的政策,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利用现有1、2号(2×800MW)供热煤电机组掺烧市政污泥,将原掺烧5000t/a的规模提升至36700t/a,增加31700t/a的污泥掺烧量。本次改建项目充分利用厂区现有设施,不新增占地,项目建设完成后,仅改变燃料掺烧比例,全厂锅炉发电装机容量和供热规模不变。

现有工程概况: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厂区内现有装机规模2×800MW燃煤凝汽机组(1、2号机组,单台锅炉蒸发量为2650t/h)、及2×1000MW高效超临界燃煤凝汽机组(3、4号机组,单台锅炉蒸发量为3040t/h),同步建设低氮燃烧+SCR脱硝、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配套建设储煤场、灰场、煤码头、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公用及辅助设施。企业于2025年12月取得现有污泥掺烧规模5000t/a的环评报告书批复,该项目目前尚未建成,未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综上,企业环保手续完善,各项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联系人:孙总

联系方式:1359195322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 位:河南宏程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学苑宾馆207房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3253860064 邮箱:289938731@qq.com

邮编:454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o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本公示文件的“第二条”和“第三条”内容。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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