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海辉环保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第二次公示

浏览量:58 地区:黑龙江 来源:交互发布 发布时间:2026-09-18 文章字号: 纠错反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密山市海辉环保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密山市海辉环保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项目地址:密山市兴凯镇东发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成后负责密山市、虎林市及周边地区各级各类卫生机构所有医疗废物的收集,厂区内设1条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处理线,处理能力3t/d。根据2021年4月30日发布并实施的《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76-2021),本厂处理类别包括《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感染性废物(841-001-01)、损伤性废物(841-002-01)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不可辨识的病理性废物(841-003-01),年处理量1095t;收集来的药物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约8t/a,在本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密山市海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春军电话:13836582699

邮箱:125775895@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环水建全过程工程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与采纳。

六、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附件2-公众意见表表格.docx22.9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附件1-(征求意见稿)密山市海辉环保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doc3.9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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