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概况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1.1服务期限:自出售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执行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出售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执行时间;如遇紧急需求,中标人需在出售人要求的时间内执行完成。
1.2询价范围:处置回收物资为活动板房,暂估28间,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1.3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家山地铁站3号口旁。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经营范围含“废旧物资回收”项目。
2.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投递报价文件
3.1报价需要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废旧物资处置报价单;
3.2报价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密封封条后加盖公章,于2026年11月11日下午14:00准时递交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地铁公安第一派出所洪都北大道480号(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3踏勘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14时,投标人可联系现场看货,踏勘自愿,费用自理。
联系人:刘维民,联系电话:18715211629。
4.评审及成交规则
1.我方将对有效报价进行评审,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人。
2.成交结果将在本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成交人办理后续手续。
3.成交人须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预估处置货款打到我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废旧物资数量以实际点数为准,实际处置总金额为点数数量×报价单价,处置款在预处置款的基础上多退少补,成交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物资清运。逾期未履约,我方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5.联系方式
5.1处置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5.2处置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家山地铁站3号口旁
5.3联系人及电话:刘维民18715211629
本公告解释权归处置人所有。
声明: 本公告在中国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发布,其内容由授权人委托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