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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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大数据应用创新。推进大数据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结合,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面向公众构建高效便民的网络政务平台。推动大数据在我省制造业的应用创新,创新运用大数据工具,开发和推广轻型信息化应用系统,提高企业自动化与大数据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加强生产过程智能化。鼓励大数据支持下的商业服务模式创新,推动金融、通信、物流、零售、外贸等企业信息化和大数据改造,鼓励其向用户平台类企业转变。推动大数据在公共事业领域的应用创新,建立医疗大数据统一框架和推进生物基因大数据应用,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社会保障预警机制,建设数字驱动的绿色城市,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交通流量管理、自适应交通控制等应用与基于实时评估的个性化教育。

推进大数据资源开发与共享。统一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加强全省政务数据资源整理,制定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标准化的政府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服务体系,实现全省政务数据的准确定位、实时交换、充分共享与集中可用。建立全省企业数据采集网络,建设全省经济管理大数据库,发布产业发展数据。统筹省内云计算中心发展,积极探索构建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和模式,引导数据中心向大规模、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建立和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用体系等基础数据库,推动社会机构和公众对政府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共享、整合、分析与挖掘,构建社会联动的大数据资源积累与共享机制。

培育和发展大数据产业。围绕数据感知、传输、存储、安全、管理、统计、分析、挖掘等全流程,大力发展大数据有关硬件、软件、终端、内容与服务产业,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构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持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社交平台、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类企业基于海量用户行为数据资源,发展平台与数据集成、线上与线下互动的商业服务。突破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等关键技术,加强数据仓库研究;围绕数据关联分析和显示,加强数据挖掘和虚拟技术研究,建立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到2020年,打造2-3个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应用、服务和产品制造企业达到200家以上。

第四节 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合监管和协调机制,明确信息安全工作责任,推动落实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维要求,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行网络实名制,完善网络信用体系,规范互联网服务市场秩序,强化企业、机构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建立公共无线局域网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保障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关键敏感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处置机制,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平台。建设政务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完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管理。增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以及无线宽带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大无线电安全管理和重要信息系统无线电频率保障力度。鼓励发展信息安全产业,加强信息安全领域自主可控产品和技术研发、孵化和推广,提升核心产品的国产化水平。

第五章 增强发展整体性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功能和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推动形成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有效规范的空间开发秩序和区域协同发展的机制基本形成,为全省率先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均衡协调的空间支撑。

第一节 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利用中心城市集聚资源要素的优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区域服务功能,扩大辐射范围,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快速发展。

提升广州区域服务和辐射功能。推进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提升国际国内影响力。充分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作用,强化区域中心的功能支撑和服务能力,巩固华南区域中心地位。大力发展科技创新、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等服务于区域经济的机构和业态,促进产业集聚,占据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端,推动与周边城市形成梯度分工合理的产业布局。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进一步强化辐射带动功能。

强化深圳创新引领地位。推进深圳建设更具改革开放引领作用的经济特区、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更具辐射力带动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和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创新中心。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继续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发挥排头兵作用。完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快发展信息经济,打造国际信息港。充分发挥在证券、银行、保险及跨境金融等方面的优势,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增强地级市城市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汕头、韶关、湛江等重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延伸面向腹地的产业和服务链,通过集聚和扩散效应带动经济区域内中小城市壮大规模、提质增效。强化珠海作为珠江西岸核心城市的辐射、服务功能,加快发展汕头、湛江等区域中心城市,推动城市扩容提质,不断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与周边城市融合协调发展。

专栏10 "十三五"时期我省地级以上城市发展定位

1.广州市。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2.深圳市。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国际化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创新中心。

3.珠海市。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生态文明新特区。

4.佛山市。建设中国制造业一线城市、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龙头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先锋城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典范城市。

5.惠州市。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和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珠三角向粤东及赣南、闽西地区辐射的物流中心。

6.东莞市。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珠三角创业创新基地、区域枢纽城市、岭南山水文化名城。

7.中山市。建设世界级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珠江西岸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科技创新研发中心、珠三角宜居精品城市。

8.江门市。珠三角西翼与粤西地区联系的交通门户、珠江西岸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世界级轨道交通产业基地、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市及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

9.肇庆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风景旅游城市、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珠江-西江经济带中心城市、粤桂黔高铁经济带重要经济增长极、广东的商品粮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

10.汕头市。粤东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创新型经济特区、东南沿海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交通枢纽、科技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

11.汕尾市。建设粤东地区通向珠三角的桥头堡、滨海旅游聚集地、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12.潮州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现代化滨江临海城市、广东特色经济示范区、重要临港产业基地、粤东特色旅游目的地。

13.揭阳市。建设广东新型工业化城市、重要石化能源基地、粤东经济强市、区域枢纽型城市、粤东航空物流基地。

14.阳江市。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中国五金刀剪基地、沿海临港工业城市、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15.湛江市。建设全国海洋经济示范市、广东对接东盟的先行区、粤西地区和北部湾地区中心城市、现代港口城市、重化产业基地、生态型海湾城市。

16.茂名市。建设区域次中心城市、粤西重要交通枢纽、现代化港口城市、粤西组团式海滨城市、全国现代特色农业基地、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全省重要能源物流基地。

17.韶关市。建设珠三角融合发展区、国家交通枢纽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旅游产业集聚区、粤湘赣省际开放先行区、粤北地区中心城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示范市。

18.河源市。建设全国低碳示范城市、粤东北特色中心城市、环珠三角新兴产业集聚地、粤北与赣南区域物流中心、岭南健康休闲旅游名城、现代生态园林城市。

19.梅州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广东绿色崛起先行市、文化旅游特色区、世界客都、韩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粤东北的区域中心城市和潮汕平原北上开拓腹地的交通枢纽。

20.清远市。建设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环珠三角高新产业成长新区、生态宜居名城和珠三角北缘的门户城市。

21.云浮市。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全省循环经济和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宜居宜业的现代生态城市。

第二节 巩固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竞争力

深入实施珠三角优化发展战略,全面提升珠三角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落实"九年大跨越"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