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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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共享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广东发展的根本遵循。必须把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到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去,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引领和指导广东发展迈上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第二篇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将创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快结构性改革,协同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迈上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为实现下一个百年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章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完善经济领域基础制度,加强经济结构性改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完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创发展新优势,激发发展新活力,当好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政府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和服务型政府。

创新改善政府管理。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完善财政政策与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价格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深入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价。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行政区与功能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理顺基层政府条块关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探索实行统一法人代码制度,推行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统计、社保登记"六证合一、一照一码"。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前置审批环节和事项,推行并联审批。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推动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标准体系。加快审批后监管制度化建设。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健全监管责任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推广随机抽查监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职能监管,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探索实行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互联网+监管"等新模式。

优化政府服务。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管理模式,进一步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上网办理率,到2020年,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到80%以上。全面开通企业法人专属网页和市民网页,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加快建立网上联合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监管。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信息资源库和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及工作协同。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理顺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关系。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行政级别,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重点推进教育、卫生、文化领域事业单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完善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健全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立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第二节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毫不动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毫不动 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以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产权归属为重点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落实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公平分享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健全保护公有制经济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履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和核准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流转。鼓励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构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打造若干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企业结构布局,引导国有资本更好服务于国家和省的战略目标,加快从非主业领域、缺乏竞争优势领域及一般产业低端环节退出,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和一般产业的中高端集中。推进国有资产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管理,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全球竞争力。支持国有优质企业上市,加快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建立经营者、员工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和约束分配机制,合理规范国企高管薪酬制度和标准,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建立并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健全省属企业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强化内外部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