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8)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等。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明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海域等自然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以及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纳污介质加强统一监管,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实时监控。继续消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探索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的联动机制,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查巡视。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
推行生态环保市场化机制。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和农产品主产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提高其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扩大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用水权等交易试点,探索建立节能量、林业碳汇等市场化交易方式和跨区域生态激励补偿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探索发展绿色金融,设立广东绿色发展基金。
健全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价值评价、生态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把环境、资源等生态因素作为各级政府进行重大开发和重大项目决策的重要评判依据。改革政绩评价考核机制,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指标纳入各地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对各地政府进行差异化考核。建立资源环境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和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环境立法、执法、重大环境保护决策以及环保焦点事件实行公众听证制度。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终身追究责任。
第三篇 规划引导、补齐短板、完善载体、严格考评
把"十三五"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规划约束性,强化监督考评,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章 全力补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短板
坚持问题导向,正确认识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评价体系监测指标为重点,集中力量破解难点、补齐短板,确保全省在2018年全面小康综合指数达到97%以上,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着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努力开拓内销市场。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促进投资合理增长,注重优化投资结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以有效扩大投资需求形成有效供给。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积极开拓出口市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大力激活民间投资,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价格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全省GDP年均增长7%,力争提前实现GDP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
着力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力度,建立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努力争取国家各类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推动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构建覆盖全省科技企业成长全过程的科技金融业务链。加快实施科技专项,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完善和落实激励企业和社会增加研发投入的政策体系。力争到2018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2.7%以上。
着力增强社会安全措施。全力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快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局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强化交通事故源头治理和综合整治,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工作机制,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巩固重点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进一步完善城乡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全民社会安全意识,充分借助媒介加大社会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力争到2018年社会安全指数提高到81.5%以上。
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促进体系,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大力推进自主创业,建立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提高劳动者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劳动工资合理增长,健全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增加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健全由要素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和民生财政预算支出比重,加大对农村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民生支出的财政支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努力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高于7%,力争提前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
着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各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努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形成"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建立完善农村住房规划建设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农村保障房机制,解决农村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加大对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异地贷款。促进住房资源合理分配。力争到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标率提高到55%。
表5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评价体系参照表(略)
表6 广东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短板指标参照表(略)
第二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完善规划体系,增强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强化实施监督评估制度,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
第一节 加强规划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