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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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优化自然保护区结构和空间布局,完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网络体系,提升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推进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建设,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

第五节 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绿色发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绿色低碳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全省碳排放总量控制分解落实机制,开展碳强度年度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指标评价。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加强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管理,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加快实现全省化石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峰值。

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我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机制,加强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与管理,配合国家做好全国市场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围绕碳排放配额研究创新碳市场衍生交易产品,鼓励投资机构参与碳市场交易,争取在我省设立全国性碳交易平台。做大做强省低碳发展基金,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建立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广东特色碳金融体系。

深化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全方位低碳试点示范,建设一批低碳城市、城镇、园区、商业和社区试点及减碳重大示范项目。建设珠三角地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推动绿色城镇化,推行城市建设"碳规"制度。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技术,强化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建设以节能低碳为特征的城市基础设施,控制交通运输碳排放,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加强低碳发展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监测核算体系。广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国际合作。深化与欧盟、北美、大洋洲国家省州政府、企业及相关组织的合作,在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究、低碳科学技术等方面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与项目合作。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促进与沿线国家开展低碳项目合作。

专栏25 "十三五"时期我省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程

1.低碳发展试点工程:加快建设深圳龙岗国际低碳城和珠海横琴中欧低碳生态城,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城市、县(区);高标准建设一批低碳产业示范园区,选择一批商店、酒店、旅游景区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点,结合碳普惠制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级低碳示范社区,到2020年,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不同层次的低碳发展新模式。

2.重大减碳示范工程:实施低碳产品推广工程,建立低碳技术及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实施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控排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项目,在珠三角地区打造一批引领全国的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加快建设国家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打造全国碳交易和碳金融中心。

3.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程:建设气候变化综合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城市气候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海岸带综合管理和灾害防御试点工程、城市人群健康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程、森林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程,切实降低气候变化对我省的不良影响。

第六节 倡导生态文明新风尚

改善生态环境,拓展绿色空间,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和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社会新风尚。

建设生态宜居环境。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市形态和功能。全面加强城市发展的布局和形态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和开发强度,强化城市建设的生态和文化元素。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强化用水节水管理,加强城市河湖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社区低碳化改造,推行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拓展城市绿色开敞空间,推动绿道网向绿色基础设施升级,依托绿道网建设水岸公园和社区体育公园,加强公园、道路林荫绿化建设。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建设集中连片的城市森林。创建低碳生态城市和美丽乡村,推进珠海、韶关、梅州、东莞、深圳东部湾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市)建设和河源、信宜、揭西、东莞中堂镇、珠海横琴新区等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节能减碳全民行动,推动个人和家庭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倡导适度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形成"资源有价、污染付费"的绿色消费预期。鼓励家庭闲置和废旧物品的循环利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向低碳、节能、可再回收的方向发展。推动建立出口产品低碳认证标识制度,鼓励能效标识产品、低碳认证产品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推广与应用,提高生产比例和市场占有率,列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积极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居住,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稳步发展共乘交通,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探索推进碳普惠制度试点。

弘扬生态文化。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深入挖掘岭南文化中的生态文化内涵,塑造具有时代气息、广东特色的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绿色低碳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机关,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生态自觉。培育生态文化载体,创作一批生态文化作品,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活动,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第七节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到2020年,构建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