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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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关键领域改革,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框架和经验做法。在执法与司法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贸易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和口岸通关监管模式等方面大力创新,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全面实施涵盖海关、检验检疫、外汇、边检、海事等管理部门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在跨境人民币业务、金融机构准入、外汇管理改革、跨境金融产品、跨境投融资业务、资本项下开放、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重点突破,建立本外币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及汇兑便利化,建设人民币离岸业务在岸结算交易中心,创建金融集成电路(IC)卡"一卡通"示范区。支持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发展国际仲裁和调解,建设金融、航运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仲裁平台。构建集政务信息公开、投资项目审批、社会事项办理、政府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智慧自贸区。依托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打造国际人才港。

第九节 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预防和处置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强化不同领域监测预警系统整合,加强重要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和研判。制定重要领域风险应对预案,提高能源、矿产、水、粮食、安全生产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电信、电网、路桥、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监控保卫。统筹应对去过剩产能、去商品房库存和去债务杠杆过程中的风险,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切实规范政府依法举借债务,严格控制各级政府性债务规模,认真落实债务偿还责任,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新业态风险的监管和应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依法处置信用违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稳定社会预期,加强对经济形势和政策措施的解读,释放明确政策信号。

专栏1 "十三五"时期我省若干重要改革试点

1.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在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形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性改革创新平台。

2.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和管理办法,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国际贸易投资便利化等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在试验区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市场准入的统一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3.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部署,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在市场准入、民间投资和工业、商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制定实施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4.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省。加快制定和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守信企业"绿色通道"和失信企业综合惩戒办法。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开通"信用广东网"。

5.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健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体系。

6.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立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区域合作、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保护、海洋开发投入、海洋综合管理等新机制,率先在全国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7.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逐步扩大本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形成适应省情、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机制,建成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8.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9.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继续开展"三旧"改造试点,建立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基础、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稳妥推进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10.推进市县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坚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总依据,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形成"一张图"管理。

第二章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着力构建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实现发展动力转换。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率先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努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到2020年,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第一节 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统筹重大平台、自主研发、孵化育成、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优化创新区域布局,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建设科技创新重大平台体系。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广州、深圳示范带动作用,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创业创新中心。创建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加快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工程的建设应用,着力提升基础研究水平,打造珠三角地区新兴科学城市。实施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区域创新的重要节点和产业高端化发展的重要基地,到2020年国家级高新区数量达到14个。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创新平台。加强军民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